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经纪号码2619)

电子交易系统

开立新户

户口类别

    聚富证券有限公司目前设有以下三种证券户口可供客户选择:
  1. 现金户口
  2. 托管户口
  3. 电子交易服务户口

开立新户所需文件如下:

    A 个人、联名账户:
  1. 所有账户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通行证之正副本;
  2. 最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如公共服务单据,银行账单,房产证,或入息税税单等之副本。

B 公司账户:

提供下列副本须经公司董事或执业律师/执业会计师查阅及核证
香港注册 海外注册
  1. CI 公司注册牌照
  2. M&A 公司组织章程及章程细则及其最后更改的决议案
  3. 最近之经审计财务报表
  4. 公司最新的周年申报表及其最后更改的决议案
  5. BR商业登记牌照
  6. 董事名单及股东名单
    (最近之 AR1 或 D1 表格连同随后的D2 表格)
  1. 公司注册牌照
  2. 公司组织章程及章程细则及其最后更改的决议案
  3. 最近之经审计财务报表
  4. 担保书
     
  5. 董事名单纪录
  6. 股东名单纪录
     
  • 通过在本公司开设证券买卖户口及授权代表给予买卖指示的会议纪录
    (根据公司章程或规则,需要指定董事人数于会议记录上签署)
  • 下列人士之身份证,护照副本或公司注册牌照副本 **
    1) 董事    2) 被授权可代表账户持有人给予买卖指示之人士    3) 担保人    4) 户口最终受益人
  • 下列人士之地址证明副本(最近三个月内发出之银行结单或水电煤气等账单)
    1) 董事    2) 被授权可代表账户持有人给予买卖指示    3) 担保人    4) 户口最终受益人
  • 担保书 ( 个人 / 公司 )
  • 担保人之住址证明副本 ( 如最近三个月发出的银行结单或水电煤气等账单 )

开立账户可选择以下二种方法:

  1. 下载开户表格,打印签署后连同所需副本及支票,寄回到本公司:
    聚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号3201室

    账户申请人需付上由其本人签署的抬头为“聚富证券有限公司”的支票,该支票金额应不少于港币10,000元,并由账户申请人在其香港持牌银行开立的账户所签发; 签发的支票上的打印名字与签名需与“开户表格”上的名字与签名相同,证券户口需待支票成功兑现后发可正式生效。

    当本公司接受阁下之申请后,本公司之客户经理将会联络阁下。

  2. 客户可亲身前往本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客户请带齐所需正副本。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 至下午6:00,周六。日及公共假期休息。